Friday, February 13, 2009

星洲选读:林明华—来新山养老

主题:星洲选读:林明华—来新山养老


林明华‧来新山养老
2009-02-12 19:36

农历新年期间,新加坡卫生部长许文远在未惊动媒体的情况下,悄悄进入新山依斯干达特区“参观”当地的医疗机构,並会见了一名即將在那里建造一所拥有200个床位的疗养院的新加坡人。几天后,他在新加坡国会谈到他此行的心得时,建议新加坡人考虑把家中老人送去新山的疗养院养老,因为“在新加坡疗养院住一个月的费用,相等於在新山疗养院的2个半月的费用;何况,新山离新加坡不远,老人的家属可在週末到新山去探望他们”。

这个建议看来很现实,也很实际,但却受到该国反对党议员的严厉批评,他们讥讽许文远以“赞赏”的口吻介绍收费低廉的新山疗养院,似乎已默认该国的医疗费过高的事实。他们也质问许文远,新加坡政府是不是要把她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的责任,“外包”给其他国家?

面对反对党的质询,许文远的回答似乎有点“无厘头”;他说:“消费者都有选择的自由。你可以在新加坡吃海鲜大餐,或到新山吃团圆饭。你可以在新加坡添油,或者越过长堤(添油)。你是在花自己的钱,一切由你决定。”

马来西亚人看新加坡,总是出现两大极端,李光耀家族和政治生態、高薪养廉和高效率、南洋大学和华文教育,都可以引发喋喋不休的爭辩。像新加坡老人入住新山疗养院的课题,也无可避免的引发口舌之爭,而且可以是非常情绪化的爭论。

但情绪化的爭论,有时也有值得反思的一面。例如我的一个朋友便说,为甚么我们的人才和投资都被新加坡吸引过去,而我们能够吸引的,却只是被新加坡遗弃的老人和被新加坡淘汰的夕阳工业而已?

也有朋友不无感慨地说,在他们的许多新加坡朋友眼中,马来西亚简直一无是处,只有在想要购买廉价物品,想要添购廉价汽油,或者想要花钱少少但却要举家出游时,马来西亚才成为新加坡人的最佳选项。

新加坡是世界上第一个將“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1995年,新加坡国会通过《赡养父母法令》。此法令下,被控未遵守《赡养父母法》的子女,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罚款1万新元或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惩罚。据说,该国的赡养父母仲裁庭在法令生效的首半年內,便接获了152宗由父母要求子女赡养的申请。

新加坡人对父母真的如此无情无义吗?不是的!据我向一些新加坡友人和亲戚瞭解,把家中老人送入疗养院,对新加坡人来说,迄今还是一个相当避讳的课题。他们说,大多数的新加坡华人还是非常重视家庭伦理道德的。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把家中老人送入疗养院,始终是他们最后的选择,何况是送来新山的疗养院。其中一位朋友甚至这样说:“这样做(把父母送入新山疗养院),不只不孝,而且还丟尽了我们(新加坡人)的面子!”

新山的疗养院收容新加坡老人,事实上也早已不是甚么秘密了。当然,经济考量是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很多这些老人原本就是马来西亚人,入住新山疗养院,也方便这里的亲友探望和照顾。

老人问题不是新加坡人的问题而已,国內的疗养院愈开愈多,说明我们的社会確实有此需求。至於把家中老人寄养在疗养院,是不是等於遗弃他们?是不是就是一种不孝行为?所谓家家有本难唸的经,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今时今日,“养儿防老”的观念已不可靠,遗弃老人的问题日愈严重也是事实,像新加坡这样把道德標准变成立法政策,通过立法来保护失去依靠的老人,或者建议把老人送到邻国去“寄养”,“虽然看起来有点可笑又可悲,但也是非常无奈的现实选择!”

星洲日报/情在人间‧作者:林明华‧言论不代表本站立场‧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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