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8, 2008

揭开雷曼迷你债券的真面目



这是之前在“金融补课”里所放置的香港经济日报有关迷你债券的解释图案。我把这图案重新整理成雷曼迷你债券的解释图:



从以上的图案来看,我们可以看得出这"迷你债券"其实与债券一点关系都没有!投资者所投资的钱并没有拿去投资任何债券而是拿去买了一堆高风险的信贷产品作为金融抵押产品。这一篮子的金融抵押品是由150间公司的金融信贷产品所组成的,这包括抵押债务权证(CDO)、信贷相连票据(CLN)和其他高风险高回报的信贷金融衍生产品。这产品的名字“迷你债券”其实本身就是具有严重误导成分。

这整个雷曼迷你债券的结构是这样的,整个结构里有五个部分:

1)第一个部分当然是雷曼兄弟投资银行,作为风险替交的对象。(我会解释什么是风险替交)

2)第二个部分是由雷曼兄弟投资银行所成立的空壳公司,迷你债券公司作为发行“雷曼迷你债券”的特别机构,从投资者那里集资的工具。

3)投资者

4)投资者所投资的钱由迷你债券公司投资在一篮子的高风险的信贷金融衍生产品。这篮子,包括抵押债务权证CDO)、信贷相连票据(CLN)和众多与次优房贷的金融衍生产品就成为了第四部分。这篮子是用来作为抵押金融资产的。

5)作为信贷参考的六家公司以作为风险替交的指标。这一些信贷参考的指标公司除了作为雷曼与投资者的“赌注”指标外,实质上跟投资者的投资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让我们从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角度来看待这整个迷你债券的结构。雷曼兄弟投资银行可能没有买任何由这六家公司所发行的债券,但我们就当做他们是买了这六家公司的债券吧。他们需要为他们所买下的这六家公司债券买保险,但是这保险不是像任何保险公司买的,而是通过它所设立的“迷你债券公司”向你们投资者买这保险。实质上,迷你债券的投资者就集体成为了雷曼兄弟的保险公司!

但要成为雷曼兄弟的保险人,投资者就必须出一笔钱来作为抵押。这笔钱就交给了由雷曼兄弟控制的迷你债券公司投资在这一篮子的由150间公司所发行的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这一些高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当然有可观的回报率,但是这一些回报率是不固定的。

迷你债券公司就用这由这篮子抵押产品的不固定,高风险的回报率来与雷曼兄弟做信贷毁约掉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风险替交。迷你债券的投资者把这不固定的高风险回报率交给雷曼兄弟,而雷曼兄弟就保证给于这一些投资者固定的5。1%的回报率。但有个条件就是,迷你债券的投资者必须承担那六间公司里任何一间倒闭的风险。这也就是说,只要这六间公司里的任何一间如果倒闭的话,投资者就必须以他们投资的全部数额赔偿于雷曼兄弟!

但是,虽然投资者已经以他们的抵押金融衍生产品的回报率交给雷曼兄弟,但是雷曼兄弟并没有担保这一些产品的责任。这也就是说,投资者本身必须负起这一些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贬值甚至因发行公司倒闭而毁损,一文不值的风险!

在这迷你债券的合约里,提出了两个能让投资者亏损,甚至血本无归的信贷事件:

1)只要那六间信贷参考公司中的任何一间倒闭,这就是一件信贷事件而投资者所投资在那一些高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就会全部用来赔偿雷曼兄弟。

2)只要那一篮子里的150间公司有11间以上倒闭的话,这也是一件信贷事件。这整个迷你债券就会解体,所有抵押产品就会被变卖,扣除亏损和费用后,就交还给投资者。

如果你有注意到的话,在整个结构里,雷曼兄弟并没有承担任何高风险,也没有出到任何巨大款项来投资。就算以上的任何信贷事件发生的话,雷曼兄弟都不会有亏损,反而会因第一信贷事件发生时,获得投资者的所有投资的抵押品!

虽然雷曼兄弟必须付出固定的5。1%的回报率给投资者,但是别忘了它无需承担那一篮子的高风险衍生产品贬值或倒闭的风险!而且迷你债券公司是由雷曼兄弟控制的,它可利用这公司去购买非常高风险的衍生产品以便让雷曼得到比5.1%还要高许多的回报率,反正如果这一些产品变得一文不值的话,那是投资者必须承担的损失,雷曼兄弟根本没有任何损失!

这样一来,雷曼兄弟既可以得到对那六间信贷参考指标公司的担保,又可以利用投资者的钱去做出高风险投资而无需承担任何风险!它只须要给投资者固定的5。1%的利率但无须为它间接借贷来做高风险投资的钱负任何责任!这真是对一个喜欢做高风险投资的投资银行的宝贝!

投资者为什么会为这看来完全不合理的结构产品投资呢?原因就是雷曼迷你债券的设计师很有技巧的抓住了亚洲投资者的心态。

1)他们故意用“债券”这个名词来为这高风险产品命名。这是因为他们知道在亚洲人的心理,债券,尤其是政府债券,是等于“底风险”的替代词。从一开始,他们就已经有误导的意图。

2)他们也知道亚洲人不喜欢冒险,所以以“固定回报率”作为鱼饵,使人们有个假象,固定回报率就等于“没有风险”!因为没有变动的回报率怎么会是高风险呢?

3)他们也知道亚洲人对风险的意识是以他们认识的大机构为标准。所以说用那六大企业作为信贷指标简直是障眼法!

4)最关键的是,当他们发行售卖这迷你债券时,他们并没有列出那150间公司与它们的信贷衍生产品!这部分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是投资者所要面对的最主要的高风险!这就是应对了以那六间大企业作为风险的障眼法,而却故意遗漏了这最主要的高风险投资品!而这高风险的投资所得,全部会归纳于雷曼兄弟,但风险却是投资者承担!

我希望以上的分析能清楚地让大家知道为什么这雷曼迷你债券本身就隐藏着误导成分,甚至有欺瞒成分!这就是说为什么我们都认为在仔细揭破了以后,它是有剧毒的不平等条约。

而我本人坚持认为行动党所领导的政府在这事件上是彻底的失败的。金管局的监管纰漏简直是无可原谅的。这么一个剧毒的黑心金融结构产品他们竟然让它通关,甚至让它摆放在一个以保守、低风险环境的银行里售卖!这就是自认“世界级”的政府,拥有高薪精英当权的政府,竟然会犯下如此的大错误。就连自己的市政理事会都会懵懂的投资在这黑心迷你债券上,真是不可理喻!

更荒谬的是,有人竟然要为这政府的无能开脱责任,说这跟政府无关!如果有人送药品去政府申请批准而明明这药品是有害的而政府机构竟然批准售卖给民众,你说这到底跟政府有没有关系?

吴明盛

如果你们需要一些额外的补充资料,可以参考以下的文章:

1)http://evilsrevival.blogspot.com/2008/09/cdos.html

2)http://evilsrevival.blogspot.com/2008/09/cdos_28.html

3) http://beaver.dlc.ncnu.edu.tw/projects/emag/article/200805/%E6%B7%BA%E8%AB%87%E9%80%A3%E5%8B%95%E5%82%B5.pdf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Hi Meng Seng

Thanks for the effort. It is a very good explanation for Lehman's products.

From another perspective, oftentimes, the naming of the products can mislead people. One example is "minibonds" as you have mentioned, others would be "capital/principle protected", "high yield bonds", "structured deposits, and etc.

Try naming them as "minibombs", "junk bonds" and "non-guaranteed IOUs" would probably alert the not-so-aware vulnerable groups. MAS can also consider having a simple one or two page template as a standard for all financial/investment products. After all there are only 3 main items people should look out for: risk level (MAS should standardized this for all products), return of principle guaranteed or not, and yield guaranteed or not.

For the more-informed, if they choose to get such products, they know the risk and have been war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