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迷債賠償方案 首曝光 本金退六成 事主再分抵押品四成
(明報)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05:05
【明報專訊】雷曼迷你債券16家分銷銀行與證監會 一度膠着的和解談判,出現新發展。消息人士透露,證監會已根據早前中銀香港 (2388)的六成回購方案(簡稱「中銀方案」)為基礎,向銀行界提出反建議,要求銀行在投資本金的六成之上,再把日後收回抵押品剩餘價值的40%,也歸還客戶所有。
按此計算,大部分迷債持有人可取回近90%的本金,這批迷債以金額計已佔總數逾八成。而分銷銀行須承擔的損失將高於「中銀方案」,對於如何回應證監方案,銀行未有任何共識。證監對有關消息不予置評。
自分銷銀行上月底主動與證監會談判以來,雙方一直就「中銀方案」——以本金六成回購,65歲以上長者獲七成回購的建議,討價還價。證監會認為回購價太低,又指部分抵押品剩餘價值高過六成;銀行則認為證監假設的抵押品價值過高。
證監對方案不置評
惟消息透露,近日談判進度加快,證監會以六成「中銀方案」為基礎,接受六至七成的回購底價,但條件是銀行在抵押品解凍後,將剩餘價值的40%給予客戶,其餘60%價值為銀行所有。根據此方案,剩餘價值較高的迷債系列,客戶最終取回的價值,與「中銀方案」有明顯分別。假設有關抵押品剩餘價值為70%,客戶除了取回六成的回購底價外,更可取回剩餘價值的40%,即28%,總共收回本金的88%。若抵押品價值已跌至接近0%,客戶最終只能取回六成的回購價。
按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去年11月的估值,除了系列5至9價值跌至0.82%,及系列15至18價值較低(少於13%)外,大部分系列的剩餘價值,均達到約64%。在證監會方案下,後者最終可取回幾近本金90%,較「中銀方案」取得的六成多金額高(見表)。按政府去年公布的資料,這些系列的投資金額達 102億元,佔總體迷債125億元的82%。
事主最高可取回90%本金
不過,這只是證監會對銀行提出的建議,銀行將會如何回應,仍待商討。據悉,昨日16家分銷銀行再次開會,但尚未深入討論證監會的建議,因為各銀行仍就六成和解要付出的成本,等候公司董事會的同意。據了解,銀行曾經向證監會提出,在「中銀方案」之下,額外付出抵押品剩餘價值的5%予客戶,與證監會方案的要求有很大距離。
據悉,證監會認為新方案較「中銀方案」可取,因為在「中銀方案」下,若抵押品剩餘價值高於本金六成,銀行根本毋須作額外賠償,不能反映銀行要為不當銷售而應承擔的責任。在「證監方案」下,銀行則須承受額外的損失,而且高於客戶的虧損,證監認為這樣才較為「合理」。
本報以未償還迷債金額125億元計算,銀行首先要付出六成(即75億元)的和解底價,即使銀行有權取回所有抵押品的價值(按安永估值為67億元),仍要將當中四成(26.8億元)支付予客戶,最終損失達34.8億元。較「中銀方案」損失15.6億元,要多付出近20億元。
(明報記者羅羽庭、姜靜嫻報道)
Friday, July 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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