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6, 2008

不关政府的事? (二)

不关政府的事?

我这是回应蔡深江先生于十月二十六日在《想法》》版所写的“会头跑了”的文章。

蔡先生在他的文章里以“跟会”来形容这次迷你债券和结构性金融产品所产生的风波是非常不恰当的比喻。最重要的结论“不关政府的事”更是有混淆视听,转移视线的嫌疑。

我目前虽然只是在帮助陈钦亮先生替他把他的演讲稿翻译了演说给那一些受误导的小市民,引导他们循体制内寻求公道的解决方案,但是在我本人看来,追根究底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就是金融管理局!蔡先生怎么能以“跟会”这非法集资放贷的地下会庄和堂堂正正见得光的银行金融体系做这种不恰当的比喻而得出“不关政府的事”的结论呢?

人们去“跟会”就预知它的非法和高风险性质,而且没有政府机制会来监管。所以如果人们为了那可观的会红去跟会,出了事,会头跑路了,因果自负,怨不了谁,更怨不了政府,因为政府已经把这会庄列成“非法”!但是,这次出事的是被政府监管机构所允许,标着“正当”的结构性金融产品啊!并不是人民去非法的金融公司购买非法的产品啊!

政府有责任是因为:

1) 政府属下的机构金融管理局监管疏忽,竟然应许这种高风险和结构复杂的金融产品让银行售买给那一些只寻求底风险定期存款回报率的客户。人们到储蓄银行存钱就是因为他们是保守,不愿承受高风险。这也就是说,金融管理局无视这明显的风险比对的差误而继续让银行为寻高利润而误销这一些产品。

2) 在这次风波发生前,我相信金管局已经接到许多关于银行职员用不良销售手法推销这一些结构性金融产品的投诉。对于这警钟的敲起,金管局当时似乎视而不见,只是口头上提醒银行而没有采取实质性的行动去真正了解下方实际情况从而制止不当误销行径继续发生。这样纵容银行不当的销售方法,代表政府的金管局真是难辞其咎!

3) 最重要的是,环顾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为什么唯独新加坡和香港会有普通市民被误销这类结构性金融产品呢?新加坡和香港政府为了争个“亚洲金融最开放的市场”这个虚名,枉顾消费者的利益而大打“解除监管”的大招牌,把一些连西方国家都不愿让储蓄银行销售的金融产品都摆在我们的银行里售卖。这不是一个自认负责任的政府所应该做的事。

我最看不过眼的是,政府在这事件中,摆着事不关己的态度。 就连贵报资深评论员也有意无意地为“不关政府的事”制造论据。虽然香港和新加坡政府一样都犯了同样的错误,但与香港政府对整个事件处理的积极性相比,新加坡政府就显得没有诚意,相形见绌了。香港政府除了积极为苦主收集投诉外,还主动安排把他们的投诉分批处理。除此之外,香港政府还誓言如果有必要的话,会通过资助他们的消费者协会为苦主打官司!相比之下,新加坡政府竟然通过金管局呼吁向金融机构投诉而接受金融机构的调查。可笑的是,金管局竟然相信这一些金融机构能“公正、合理”处理这一些个案!据我所接触的苦主的叙述,他们前往金融机构面谈时都遭到金融机构的代表以有如高压盘问犯人的手法对待,使他们倍感压力!在这样的情况底下,我们怎么期望苦主会得到应有的“公正、合理”的对待?

我吁请贵报应该作为人民的喉舌,应该以中肯的态度对待整件事件。新加坡报纸和香港报纸相比之下,这是逊色得很。在香港报社评论中,第一时间就为读者交待什么是雷曼迷你债券。报道也中肯的看待政府监管职责的疏忽、银行的行销手法、雷曼产品的毒害和投资者的过失。从来没有报纸会直接说政府没有责任!

我也吁请政府的金管局,应该更积极处理整件事件,不应叫苦主直接找金融机构投诉。因为这一些金融机构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必定会用有利于他们自己的方法来处理事件。有苦主已经透露了他们受到高压对待,金管局不应一错再错,让苦主独自面对有膨大资源的金融机构以致他们在面谈的过程中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言行。

吴明盛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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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said...

>追根究底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就是金融管理局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