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07, 2010

国民团结党: 针对国家环境局对我党党员发出传票的公开声明

国民团结党针对国家环境局稽查员在2010年7月4日于淡滨尼11街大牌137巴刹对我党党员发出非法贩卖传票事件在此作出如下的严正声明:

1) 我们坚决的认为稽查员以环境公众卫生法令对我党党员在例行活动发出非法贩卖传票是绝对不恰当的。我党推销党报绝对不会对环境或公众卫生造成任何问题。而国家环境局在早些时候也承认他们也没有任何适当的准证能让政党申请。如果没有适当准证可供我们申请,他们又凭什么控告我们在没有申请准证情况下非法贩卖我们的党报呢?

2) 我们就像任何政党、政治团体或如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组织一样,是一个合法注册的政党团体,进行着合法的政治活动。我们也如这一些组织,包括一些行动党支部和居委会时不时到处售卖国旗、党报、庆典酒席门票等,到全岛各处去推广我党党报。但是我们并非小贩,更不是非法小贩,而是投入公共服务的志愿活跃份子。我们并非依赖非法贩卖物品来维持各自生计的非法小贩。

3) 国家环境局把我们归类为非法小贩,不只是对我党,而是对所有牺牲自身时间和贡献于这土地的社会-政治活跃份子(包括革新党、工人党、行动党、居委会等)的莫大侮辱。

4) 我们虽然是个合法和奉公守法的政党,但是我们也绝对不会对不合理的法规坐视不理。我们必定尽我们所能去争取对新加坡有利的变革。

5) 我们也必定全力以赴的捍卫所有身为公共服务里的志愿社会-政治活跃份子的尊严。

6) 然而,我们也希望能先与国家环境局有相关权力做出重要决定的官员举行会谈,以便能一次过圆满解决此影响深远的事件。这将有利于所有参与公共服务的政党和各个基层团体的活跃份子继续参与我国的社会与政治建设。

7) 鉴于给予国家环境局作为执法者应有的尊重,我党决定自愿在这来临的星期天(2010 年7月11日)暂停我们原定的例行基层活动。我们也期许当局能以善意回应我们的要求,能与我们对此严肃的事件展开会谈以达至圆满的解决方案。

国民团结党秘书长
吴明盛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反对党都须要卖党报,所以必定会共同争取,这就有利于加强各反对党之间的合作关系.要抓住政府部门给反对党的这种机会哦!